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法律服务。
[注释]
本类主要包括由人,个人或集体,提供的涉及复杂领域活动的理信纸和实践服务;这些服务由诸如化学家、物理学家、工程师、计算机专家、律师等专业人员提供。
尤其包括:
    由从事评估、估算以及从事科技领域研究与报告的工程师提供的服务;
    为医务目的所做的科学研究服务。
尤其不包括:
    商业研究与开发(第三十五类);
    文字处理和计算机档案管理(第三十五类);
    金融与财政评估(第三十六类);
    采矿和石油开采(第三十七类);
    计算机(硬件)的安装与维修服务(第三十七类);
    由专业人员诸如医生、兽医和精神分析医生所提供的服务(第四十四类);
    医疗服务(第四十四类);
    花园设计(第四十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