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512-68221183
综合咨询一部:
综合咨询二部:
投诉建议:
传 真:0512-68221183
邮 箱:cmipo@cmipo.com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广济南路168号国展中心宝座10层
邮 编:215000
我国拟建立专利权保护信用信息档案
发布时间:2015-12-03 17:13:59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12月2日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报请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针对专利法实施中的专利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突出问题,送审稿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实行严格的专利保护制度,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
 
 
   在明确间接侵权责任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的同时,送审稿建议,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专利权保护信用信息档案,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许可。
 
 
   送审稿提出,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自职务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之后,在不变更专利权属的前提下,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可以与单位协商自行实施或者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协议享有相应的权益。

苏州商标注册|苏州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代理|苏州市商标注册|苏州市商标事务所|苏州商标代理公司|苏州商标代理|苏州商标注册申请|苏州商标注册代理|苏州注册商标|苏州天猫商城转让|天猫商城转让|苏州商标转让|苏州创美商标事务所|创美知识产权|苏州创美知识产权|苏州涉外商标申请|苏州双软认证代理|苏州双软认定申报|苏州软件著作权登记|苏州马德里商标注册|常熟专利申请|苏州软件企业申报|苏州商品条形码申请|苏州条形码申请|苏州条形码注册|苏州代办京东商城入驻|苏州代办淘宝企业店铺|六安代办天猫入驻|六安条形码申请|六安商标转让|苏州代办质检报告|苏州软件产品登记|苏州商标注册加急|浙江条形码申请|江苏条形码申请|天猫条形码申请|商品条形码申请|安徽条形码申请|苏州专利申请|苏州作品版权登记|苏州商标续展|阜阳商标注册|阜阳商标申请|六安商标转让|苏州代办天猫商城入驻|苏州商标转让入驻京东|苏州商标驳回复审|苏州代办质检报告|苏州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苏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苏州科技查新报告|苏州科技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