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30 14:47:03 | 文章来源:创美知识产权公司网站 |
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4月18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天津法院2013年,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呈大幅下降趋势。民事审判方面,天津法院各类一审民事知识产权收案729件,同比下降31%。刑事审判方面,全市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34件,同比下降 19%。行政审判方面,全市法院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件,与去年同期持平。通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司法审查,规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据天津市高院副院长张勉介绍,著作权案件数量仍居高位,网络著作权案件占主要部分。著作权案件占全部案件的比重为46%,比2012年同期下降了28%,但在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中比重仍居首位。专利权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增多,当事人各方诉辩激烈。商标权民事案件增幅较大,涉外案件较多,涉案商标知名度较高。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和审结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292件和276件,同比分别增长92%和77%。涉及的国外知名品牌包括路易威登马蒂利、普利司通、西门子、阿迪达斯、耐克、李维斯、彪马,国内知名品牌包括国美、苏酒、苏泊尔、红双喜等。不正当竞争案件向电子商务领域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与侵害商标行为交织在一起,除了传统地将他人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知名商业标识等,在互联网经济和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电子商务领域发展势头较为明显,关键词广告搜索、竞价排名和深层链接等网络服务行为的不正当竞争陆续进入司法层面。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中多数涉及经营秘密,涉及技术秘密的案件相对较少。技术合同案件增多,表明双方希望通过合同来保护自己利益的愿望强烈。全市法院受理和审结一审技术合同案件虽然总量不多,但分别增长433%和117%,同比增幅明显。
典型案例
兰建军、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市小拇指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华商汽车进口配件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上诉案
【案情摘要】杭州小拇指公司依法享有对“小拇指”在汽车维修保养和特许经营管理类别上的商标权及企业名称权,其本身不具备从事机动车维修的资质,也并不从事汽车维修业务,但通过将其拥有的企业标识、注册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许可其直营店或加盟店使用,以商业特许经营的方式从事与汽车维修相关的经营活动,并在商务部备案。天津公司作为从事汽车维修服务的经营者,将“小拇指”作为其企业名称注册使用,并将与“小拇指”拼音相同的域名作为网站名称进行注册,其网站及所经营多家加盟店的企业招牌、客户联系卡、店内宣传资料中存在单独或突出使用“小拇指”字样的行为,同时进行招商加盟。天津华商公司亦从事汽车维修服务,曾与杭州小拇指汽车维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特许连锁经营合同》,后合同因故解除,其将与“小拇指”拼音相同的域名注册为网站名称,并在该网站使用“小拇指”标识帮助天津小拇指公司进行对外宣传及招商加盟。杭州小拇指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天津小拇指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小拇指”字号进行经营、判令天津小拇指公司及天津华商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经济损失630000元及合理开支24379.4元。一审法院认定商标侵权成立,判决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5万元。
兰建军、杭州小拇指与天津小拇指公司、天津华商公司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杭州小拇指公司在汽车维修领域中其企业字号及相关服务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天津小拇指公司登记使用小拇指字号主观上明显具有“搭便车”及攀附他人商誉的意图,同时杭州小拇指公司与天津小拇指公司、天津华商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天津小拇指公司的宣传行为足以使相关公众对市场主体及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造成竞争秩序的混乱,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二审法院加判天津小拇指公司停止使用“小拇指”字号,并赔偿3万元。
201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