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17 | 文章来源:创美知识产权公司网站 |
淘宝商城宣布年费和保证金全面上涨,年费由每年6000元涨至3万和6万两档,保证金也依商铺类型涨至1万至15万元不等,上涨幅度达5至15倍。因为要涨价,淘宝商城遭遇的“网络暴力”事件似乎依然在持续发酵,昨日记者采访了几个小卖家,且听听他们的真实想法。
淘宝商城提门槛
小卖家反应不一
有的勉强接受立志做得更好,有的准备摆地摊了
励志型
“我是小卖家,我会做更好”
小峰,进入淘宝商城第三个月。在他的店铺中首页,特立独行地用“我是小卖家,我会做更好”的大红色字体,宣告着他的态度。“小卖家在行动,卖好货,做品质商城”的标语也很引人注目。
让记者吃惊的是,小峰是个90后,为了自己的淘宝店,他甚至“一腔热血”中途辍学和朋友开了淘宝店。2008年,他先是在集市几百元起步做玩具,但随着金融危机,玩具卖得并不好。直到今年,他转而做电子产品,主要是做各种手机的保护套、手机壳。
有生意了,他不太满足于在集市发展,“主要是流量不行”,交了1万保证金、6000元技术服务费,他入驻了商城,尽管才三个月,销量已经从7月的一个月仅有1万多元,到本月达到快10万销售额。但他这样的销量,和动辄一月数百万数千万的商城商家比,的确只是“小卖家”。
“新规则,我要交15万保证金、3万技术服务费,18万元比现在的1.6万的确要翻了很多倍。”对于这笔钱从哪里出,他说已经在筹划,不过他觉得应该能“抠”出来。他觉得,正因为对自己产品质量有信心,所以15万最多是被冻结,但不会有大的赔付,照自己的经营看,服务费也估计能达到返还要求,“我一点点走来已经很艰辛,攻击大卖家始终不太好。”
悲观型
“实在不行‘摆地摊’”
和小峰相比,接下来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一个服饰小卖家就没那么幸运了。他起先也在集市发展,但生意不好不坏,流量不行。朋友让他干脆加入商城,流量增加,生意会好不少。想着有了孩子后,老婆上班时间很紧,又耽误带孩子,他觉得加入商城让老婆专职做,抱着既不耽误小孩又能照顾生意的念头,他动心了。
但是一个多月前,就传出了商城规则恐怕要变,各种费用可能要提高的“风声”,于是他有点担心,因为自己资金有限,孩子也需要开销。但是随后却传出有“小二”出来澄清风声是假的消息。于是他近期花3000多元注册了公司,再缴纳了1.6万元进入了商城。然后他分别两次进货,累计进了2万多元的帽子、围巾等在家,备战秋冬季。
可没想到,“风声”10日落地,12月份就就要交3万服务费和10万保证金,累计13万,这笔钱从哪里出?老婆孩子要养,手头本来就紧,找高利贷借是能借到,但借了利息那么高,自己小店赚的能不能够支付利息,还很难说。他心里越来越没底,而且目前自己在商城刚刚进入,压根没有几单生意。想要服务费返还,目前看来达不到要求。
让他郁闷的是,12月份就要实行新规,“适应期”太短,他对朋友诉说,如果商城要提高门槛,为何之前却有消息出来“否认”?这么多货堆在家,他实在没辙,他觉得,实在不行就只能去摆地摊销售,或者找格子铺寄售了。
淘宝事件愈演愈烈,一边是小商家的“围攻”,一边是淘宝的强硬态度,双方大有互不相让的意思。小商家说淘宝随意提高技术服务年费和保证金,而淘宝说这是正常的市场行为,究竟哪方的说法更令人信服?为此记者请教了江苏法臻律师事务所赵耀律师。赵律师称,淘宝事件总体可以从三方面来做法律分析。
晨报法援律师解析涨价风波三大疑问,并提出建议:网络卖家可成立工会维权
淘宝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淘宝”,作为沟通消费者与卖家的电子商务平台,其本身并不提供商品,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收费是必然的。淘宝平台和卖家建立的是平等的合同法律关系。收费形式、收费标准淘宝有权以“要约”的形式自行拟定,卖家可以“承诺”的形式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如果淘宝没有向公众承诺过收费的标准及期限,那么这种先期免费或者先期低收费后期提价的所谓“卸磨杀驴”形式,仅是淘宝的一种营销策略,应由市场规律调整,其行为完全合法。
或许有人会提出,淘宝利用其行业垄断地位,侵犯他人权利。但实际上除了淘宝之外,仍然有很多其他电子商务平台和其均分天下, 不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而受到反垄断法律调整的行为。
涨价时能否保证相对公平?
这一点应是淘宝受到攻击的诟病所在,淘宝既然提供了商品交易机会,那么这个机会无论对卖家还是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都应当是相对平等,这应是淘宝享受了权利(年费、交易佣金、因此衍生的广告收益等)后依法应承担的法定义务。这个义务具体说至少是:1、保证这个电子平台正常运转;2、保证电子平台上交易的商品进货渠道正规,来源合法,无假冒伪劣产品(例如数百元的名牌包、世界名表等就不应该出现在交易平台上)。3、给所有卖家一个平等展示商品的机会,也给消费者一个公平选择商品的机会。4、建立公正的消费者评价机制(所谓刷钻的形式,淘宝应加大技术处理;避免商品排列的竞价机制)。5、依法健全退换货机制。如果淘宝能完善以上义务,才能说对得起这个高收费。
卖家“攻击型抵制”是否合法?
这种围攻形式一般有四种:一、通过黑客技术手段直接攻击淘宝商城的网页平台,这很显然是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节严重可以行政拘留甚至追究刑责。二、通过拉横幅的形式现场抗议。这种情况只要不影响周围公共秩序,不构成非法集会或游行示威都是合法的。三是在网上发帖言论抗议。公民有言论自由,有权就某个事件发表诉求,只要没有诋毁淘宝的声誉,都是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第四种就是现在的利用淘宝自行设定的规则,公司制度的漏洞进行攻击,这种情况因为所有行为都是在淘宝既定的行为框架内实施,且没有证据表明给淘宝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因此淘宝想要维权也比较困难。
律师认为,淘宝C店有150多万家,淘宝商城有5万多家。这么多的卖家和公司,应组成一个类似于工会的组织来为自己争取利益和话语权。在国外,网络卖家很早就建立了一些独立的卖家广泛参与的联盟,能在网站上撰写专文陈述反对的观点,向网络商城施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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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7